本报讯(记者颜爱勇 通讯员谢姣姣)今年10月以来,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积极贯彻实行“双审查、双介入”机制,在受理审查逮捕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重罪案件时,及时报告通辽市人民检察院,市院派员提前介入审查,与基层院员额检察官共同审查案卷材料、指导办案,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。这项机制对于办理重罪案件实现捕诉合一起到了积极作用,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、熟悉案情,引导侦查,促进快侦、快捕、快诉、快审,提升了退回补充侦查次数,节省诉讼时效,提高了重罪案件办案质量和结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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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颜爱勇 通讯员谢姣姣)今年10月以来,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积极贯彻实行“双审查、双介入”机制,在受理审查逮捕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重罪案件时,及时报告通辽市人民检察院,市院派员提前介入审查,与基层院员额检察官共同审查案卷材料、指导办案,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。这项机制对于办理重罪案件实现捕诉合一起到了积极作用,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、熟悉案情,引导侦查,促进快侦、快捕、快诉、快审,提升了退回补充侦查次数,节省诉讼时效,提高了重罪案件办案质量和结案率。